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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28日 17:27  点击:[]

 

2022-06-28人事处

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2〕33号)和《1991cc金沙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绍学院发〔2022〕49号)精神,对聘期内取得的业绩符合上一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竞聘。本次竞聘的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二、三、五、六、八、九、十一级。现将我校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与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上一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含元培学院、附属医院人员)。

二、竞聘条件

1.二级岗的竞聘条件按照《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2〕33号)(附件1)执行。

2.其他岗位(专业技术三、五、六、八、九、十一级)的竞聘条件按照《1991cc金沙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绍学院发〔2022〕49号)(附件2)执行。

三、竞聘名额

根据岗位现聘情况,学校公布各等级岗位可竞聘的名额。

1.二级岗拟推荐申报不超过4名。

2.三级岗竞聘名额不超过5名。

3.五级及以下岗位的竞聘名额详见附件3,其中五级岗的竞聘名额由学校统一使用,现聘在六级、九级岗人员若本次竞聘时聘到五级岗、八级岗,则空出的六级、九级岗位也可用于本次竞聘。

4.“双肩挑”人员竞聘时计入其学科所在学院的基数,同时也占相应学院的竞聘名额。

5.没有聘用权限部门的竞聘名额由学校统一使用。

四、竞聘程序

专技五级及以上岗位的竞聘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具有聘用权限的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含学科归属于该单位的“双肩挑”人员)专技六级及以下岗位的竞聘工作。不具有聘用权限部门的专技六级及以下岗位的竞聘工作由学校负责。

(一)个人申报

1.二级岗申报人员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附件4),并向学院提交符合竞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含岗位名称、职责任务、竞聘条件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作出岗位履职承诺。

2.申请其他岗位(专业技术三、五、六、八、九、十一级)人员填写《1991cc金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5)交所在学院(部门)。申报三级、五级岗人员须提供相关业绩的清单及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给相关学院(部门)。

(二)学院初审推荐

1.学院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二级岗的推荐人选,并填写《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会同个人填写的竞聘表和支撑材料一起交人事处。

2.申请专技三、五级岗位的人员由学院(部门)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将申请表、相关材料及《1991cc金沙专业技术岗位申请竞聘人员情况汇总表(专三、专五)》(附件7)交人事处。

3.申请六级及以下岗位的申请表留存学院。学院根据六级及以下岗位的竞聘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2022年学院(部门)拟推荐人员汇总表(六级及以下)》(附件8)报人事处。

4.“双肩挑”人员的竞聘申请表交到其学科所在的学院,不具有聘用权限单位的人员将申请表交到人事处。

(三)资格审核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竞聘人员的资格及业绩条件进行审核,人事处负责人员资格的审核,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员业绩条件的审核。

(四)专家评议

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专业技术二、三、五级岗位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择优推荐意见。

(五)确定人选

经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

五、其他规定

1.二级岗竞聘的任职年限统计时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竞聘条件只填写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至申报时取得的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试行)》的,且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业绩。

2.其他岗位(专业技术三、五、六、八、九、十一级)竞聘的任职年限统计时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业绩统计时间截止到本工作通知发出的前一个月月底(2022年5月31日)。

六、时间安排

(一)6月28日,公布竞聘岗位。

(二)6月30日前,申请二、三、五级岗人员把申请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

(三)7月1日前,申请六级及以下人员把申请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何明娟,姚梦懿;联系电话:7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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