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院:
根据《1991cc金沙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修订)》(绍学院发〔2014〕63号)、《1991cc金沙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修订)》(绍学院发〔2018〕1号)及学校工作安排,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分配工作说明如下:
一、重点学术工作量的统计起讫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系统将在
11
月
30
日
16:00后统一关闭。成员贡献率一经分配提交,将作为今后聘岗、职评等的依据,不得更改。
二、出版教材类重点学术工作量
根据《1991cc金沙重点学术工作量量化办法(修订)》(绍学院发〔2018〕1号),浙大版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可获5个重点学术分,请按以下步骤填报:
打开“校园网”首页,点击“校内服务”,登录“个人服务中心”,进入“学术研究管理系统”,顺序点选“我的科研”——“我的科研成果”——“我的著作”,点“增加”进行填报,其中“著作类别”选“教材”。如1个人完成,系统默认贡献率为“100”,如有多人共同指导,需选择“新增主要完成人员”,然后“分配贡献率”。
三、其他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
1. 11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学建设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数据,若有误,请于11月28日前上报教务处,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分配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操作指南》)。
2.
12
月3
日
前,各学院将教学建设类重点学术工作量分配表(《教学建设工作量学院重点类年度考核统计表》和《教学建设工作量年度考核重点类成员分配情况》,上述表格由系统导出,两张表存于同一个EXCEL文件中,纸质材料要求各一式1份,加盖公章)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3.
12
月4
日
后:教务处完成全校教学类重点学术工作量数据汇总与核查工作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人事处。
四、未尽事项请联系教务处俞老师,75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