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8 校长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校历,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周日)上4月6日(周五)的课。
二、请各单位(部门)加强值班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假期安全稳定。
上一条:关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非中层干部)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网上审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派201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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