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发挥高水平教师在教学中的引领作用,激发和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现就《1991cc金沙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请各学院积极发动师生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进行思考,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将意见反馈表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日前反馈到教务处教师教育科。联系老师:胡英姿(88344868)邮箱地址:156065477@qq.com。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教改研究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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