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绍兴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绍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马阿祥老师,受邀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堂为法学201班学生讲授《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
马老师结合自己长期从事水行政管理和水资源法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对水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解决水资源紧缺的路径、保障措施以及我国水资源的法律体系等六个具有逻辑联系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其讲述内容详实、理论性与实践性兼具。讲解完毕后,同学们还与马老师就“水资源费”“水权交易”“九龙治水”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本次活动对同学们了解掌握水资源、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法治具有积极意义,激发了他们进一步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兴趣。
文字:代杰 编辑:姚梦懿 审核:周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