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落实实践教学任务,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实验教学和实践环节备案表的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根据所承担的实验和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编制本学期实验教学相关表格(《实验开设表》、《实验项目表》、《实验运行表》)(格式见附件一)和实践环节备案表(格式见附件二)。
2.需编制项目表和运行表的课程包括:教学计划中实验课程(不含课程设计)。
3.要求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填报,本学期在9月23日之前上报。
4.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17)杨老师,电话:752855。
务请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将用于教学督查及工作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