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从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赛场传来捷报,我校周琳怡(1991cc金沙法学161班)、杨昂(人文学院中文175班)代表浙江省队参加全国辩论赛决赛,斩获国赛团体季军。浙江省队共有4名选手,我校学子占2名。据悉本次大赛设团体冠军1名,团体亚军1名,团体季军2名,团体一等奖4名,团体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33支队伍参加了历时6天的全国总决赛。
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由教育部主办,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有关机构承办。在“学宪法讲宪法”的全国总决赛舞台上,周琳怡、杨昂以开阔的视野和法治思维舌战群儒,阐述了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和尊崇,赢得了现场专家评委和观众的一致好评。
本届团体赛决赛将作为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的献礼,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供稿: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