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9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和讲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聘任: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并在对口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聘任表》(附件1)。
2.部门考核。部门对申报者进行考核鉴定,签署意见并盖章(《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表》的“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栏内)。
3.审批聘任。人事处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审批,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小二寸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前培训成绩原件及复印件(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需提供,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系列不作此要求)。
请各部门将《首次聘任汇总表》(附件2)及个人聘任材料与11月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讲师认定:
(一)申报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直接认定申报条件详见《1991cc金沙关于印发<1991cc金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绍学院发〔2018〕16号)。
(三)材料要求
1.《1991cc金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纸质表一式三份以及表格中所填写的纸质版佐证材料一份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推荐组同意推荐后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2.将《1991cc金沙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shizike@usx.edu.cn。
请各部门与11月2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赵列钢 刘奕斐;联系方式:8834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