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8 研究生处
各二级学院:
现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认定及聘任,请各学院严格按照《1991cc金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办法》(绍学院办发〔2018〕67号)(见附件1)和《1991cc金沙校外合作硕士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18〕68号)(见附件2)执行。
2.有意申报的我校教师和校外合作教师(由各二级学院通知)须分别填写《1991cc金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和《1991cc金沙校外合作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
3.2018年已经认定具备硕导资格且现仍符合要求的,可由个人向学位点学院提出申请,由学位点学院直接认定并填写到《汇总表》(见附件5、6)即可,无须再填写《申请表》。
各二级学院将硕导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送交研究生处。
联系人:刘志欣
联系电话:88348557
电子邮箱:34149619@qq.com
办公地点:科教楼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