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8 人文社科处
各相关学院、部(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经研究,中共浙江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社科规划法治浙江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及成果要求
1.城乡社区法治建设研究。城乡社区法治建设是农村法治建设的“姊妹篇”,是实现法治建设“因地制宜”和空间“全覆盖”的必然举措,是2018年度法治建设省级项目。本课题的研究目标设定为,从理论和实践双重视角对城乡社区法治建设的特殊性和规律性进行解读、分析、评价和总结。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及制定说明。
2.中小学法治教育研究。中小学法治教育是法治浙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2018年度法治建设省级项目。本课题的研究目标设定为,总结提升我省湖州、金华、衢州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践经验,借鉴比较外省先进做法,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对策和措施。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及制定说明。
3.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考评体系研究。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考评实施多年、成效明显,但近年来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该体系也暴露出考核指标设置不尽科学、考核项目覆盖不完全、考核成果运用刚性不强、考核方式比较繁琐等问题。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选择对法治浙江实务工作较为熟悉的专家或团队,对考核体系进行比较研究、学理研究、实证研究。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考核办法(专家建议稿)》及制定说明。
4.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研究。2006年我省成立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以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兄弟省份也纷纷成立依法治省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在中央成立依法治国委员会的背景下,我省法治浙江建设工作如何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如何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如何坚持和完善我省有益经验,需要从学理、法理、实践等方面予以研究和回答。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成果要报。
5.省域层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基本问题研究。2013年,省级层面正式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来,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务工作中遇到了诸多理论问题,如党内法规制度的分类、效力、边界及协调衔接等。本课题设置主要目标为,将实务中遇到的困惑进行梳理、归纳、总结,提出学理、法理上的解读、解释和指引,为实务难题的破解提供理论依据。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成果要报。
6.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的方向和路径。党的十九大报告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的新部署新要求?如何使法治浙江建设继续保持“先发优势”“领跑态势”?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从法理和实证两个方面解读、解释法治浙江建设的现象、规律和成就,从实然和应然两个维度指明、指引法治浙江建设的目标、方向和路径。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成果要报。
7.法治浙江文化研究。浙江是中国近代法治现代化的主要发源地之一,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宪法文本的故乡,是“法治中国”的思想源头和实践基地。按照社会学、文化学的观点,这些法治建设的成就必然与浙江的文化积淀、文化传承、文化建设有关。本课题设置的目标为,解读、解释浙江文化对法治建设滋养、涵养的正向因素,抽象出区域文化对法治建设影响的一般规律,并对新时期通过文化建设涵养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方向和路径。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成果要报。
二、课题等级及资助经费
法治浙江专项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原则上每个选题立一项,资助经费每项4万元,由中共浙江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拨付。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人如实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申报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11份,并于2018年5月10日前,交学校人文社科处306A室,电子版申报书请发至邮箱zhough106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8834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