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8号)规定,按照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5号),现启动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
(1)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1991cc金沙;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1991cc金沙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1991cc金沙_申请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单位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
2.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
二、推荐名额说明
根据省研究生教育学会评选通知,我校申报限额数为12个。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申报时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除需提供案例说明书与作者授权书外,还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即2021年以后)的案例素材。
三、报送时间
所有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11:00前发送邮箱cindy800808@163.com(邮件主题:省研究生教学案例),与电子稿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交至学院学科办(南山校区综合楼A211室)。
附件(具体详见附件压缩包):
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2.作者授权书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4.浙江省优秀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
5.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