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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24日 08:26  点击:[]

      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省教育厅于每年的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与数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要求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2、请2024年5月前到期需要结项的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请见附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与成果奖申报网(http://www.ky.zjedu.gov.cn/)办理结项手续,网上填写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并提交书面结项材料一式一份(含“结项报告”、标注有“省教育厅资助项目成果”的论著材料,要求:论文正式发表,且附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内容与封底等复印件,收录外文论文还要附收录检索证明材料)到科学技术处与人文社科处。

       3、2024年上半年结项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学校)。


       请拟申请结题的老师务必于5月24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结题材料(结项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提交至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办(南山综合楼A21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indy800808@163.com,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校人文社科处。


特别提醒:2019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 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将于2024年6月30日进行集中清理。如果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请提前提交《纵向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到学校人文社科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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