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学习方式: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免费学习。
学习内容: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分为两个模块:一是“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已上线);二是其他专题课程,于2023年1月5日上线。
学习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 2023年2月28日。
线上学习课程时间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
具体学习要求及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相关事项联系人:李才红,电话:75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