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积极发挥人文交流的基础性、先导性和长效性作用,在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中促进中外文化旅游行业民心相通、民间友好,在文化旅游行业服务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政治互信和经贸合作,现就2023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外人文交流和国家国际化人才培养宏观政策指导下,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选题方向
1.“一带一路”倡议下浙江文化旅游“重要窗口”建设研究
2.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模式创新和影响力提升研究
3.“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高素质文旅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二)一般课题选题方向
1.中外人文交流赋能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
2.中外人文交流国际会展平台构建与运作机制研究
3.中国打造国际著名文化旅游精品路线研究
4.“一带一路”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研究
5.国内文化旅游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路径研究
6.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旅游数字化发展研究
7.“一带一路”倡议下区域文化旅游产品创新的机制研究
8.中国优秀文化遗产国际传播网络建设研究
9.跨文化视角下国内国际旅游城市历史文化街区比较研究
10.长三角地区文化旅游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打造研究
11.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国际经验研究
12.发达国家老龄化对康养产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13.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中外比较研究
14.“一带一路”背景下长三角地区文化旅游特色课程开发
15.中外比较视角下浙江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研究
16.文旅融合背景下的社区国际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研究
17.国际游客感知视角下的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研究
18.“一带一路”国家传统文化交流的路径与机制研究
19.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
20.国际休闲社区建设研究
21.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研究
22.“一带一路”城市旅游联盟影响力提升研究
23.中外传统民族节庆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
24.“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会展平台建设
25.“一带一路”主题的会展项目发展机制研究
26.“一带一路”国家旅游会展推广合作研究
27.“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国际日活动比较研究
注:申报人员可根据以上选题方向,优化设计具体课题题目。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应为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理事及相关单位在编人员或者有志于中外人文交流的文化旅游相关专业的高校教师,同一申请人最多主持一项课题(含未结题的)。
3.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文化旅游相关专业高校教师。不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两位所申报课题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否则课题申请无效。
四、课题研究周期、类别及经费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项目和一般课题项目两个类别。2023年度重点课题项目立项不超过6项,研究周期2年;一般课题项目立项不超过30项,研究周期为1年。本次课题经费来源均为自筹。
五、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
课题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3年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3年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
2.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完成《申请书》和《论证活页》,A4纸双面打印,各一式4份并装订成册,请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7:00前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南山综合楼A21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indy800808@163.com,学院汇总后再统一交至人文社科处。
六、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需要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请书内容不得抄袭。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课题成果发表论文需注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立项课题。
七、评审与立项
研究院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严格把关立项课题质量,确定拟立项课题和类别;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研究院共同发布立项课题名单。
八、学校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处韦霏虹 88341060 新行政楼西316